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9   浏览次数: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12月21日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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