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武汉理工大学作为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食堂天然气工程项目(二期),进行校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武汉理工大学南湖食堂天然气工程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
业主单位:武汉理工大学
2.2招标的范围及内容:施工方案图的全部内容(设计、施工须保证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验收通过并完成通气工作),负责管道及设备产权分界点职责内全使用寿命的免费维护(人为损坏除外;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调压柜出口第一个法兰连接处 ,产权分界点逆天然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天然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天然气用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管理,或委托供气方代为维护管理。
3. 投标人的主要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压力管道安装GB1级资质,近三年(2014年10月21日至2017年10月20日)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30万元以上的燃气工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市政叁级及以上或安装贰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设计、施工须保证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验收通过并完成通气工作,负责管道及设备全使用寿命的免费维护(人为损坏除外);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人的主要资格要求”中第3.1款规定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时间:2017年10月21日至2017年10月25日(9时00分-17时00分)。
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
5.2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9时30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及 武汉理工大学招投标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武汉理工大学 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理工大学后保处 地 址: 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3楼
邮 编: 邮 编: 430051
联 系 人: 黄老师 联 系 人: 王 皓
电 话: 027-87211221 电 话: 027-84878700
传 真: 传 真: 027-84871979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