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实验中心高压供电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05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WHKD-JSGC-201806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汉理工大学2018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 (项目名称) 武汉理工大学实验中心高压供电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已由 武汉理工大学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校专会纪【201751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武汉理工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武汉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武汉理工大学校区 

2.2合同估算价: 100万元

2.3施工工期: 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质量标准: 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证件 近五年内(201376日至201875日)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高压供电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4. 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7  5 日至 2018  7  9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 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1701-1708(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法定代表人自己办理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授权代表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

5.35.2条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包含下列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可见且在有效期内,以不可拆卸方式装订成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电力设施许可证;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业绩证明材料;5、拟派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本公司一概不接受报名。

5.4未报名和正常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5.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7  27   10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1701-1708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武汉理工大学采购招标网(http://zb.whut.edu.cn/)和 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武汉理工大学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

  编:430000             

人:黄科长             

  话:027-87850936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1701-1708   

  编:430014              

人:云波               

  话:027-82757009 15623023042  

  真:027-82757019          

电子邮件: kdzj20050408@126.com    

       

 

  2018      7      5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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